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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都城管:拆除!拆除!拆除!

文章来源:广州悦买房 资讯分类:房价 2020.11.05

“我几天前刚回来上班。我发现家里路边有几堆东西,进进出出都很不方便……”“晚上加班回家时,有些门锁很锋利,不小心绊倒了。太危险了!“又开始工作了。我下班回家了。公共停车场有水泥块和冰淇淋筒。很难找到停车位!”

花都城管:拆除!拆除!拆除!

随着返乡务工大潮的到来,行人和车辆越来越多。这些占用公共道路的“路障”带来越来越多的安全隐患。成本低、重复性强、随意堆放、占用停车位、设置私家地锁等现象,是城区常见的市容秩序问题,也是群众反映的难点和黑点。

近日,花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了市容整治专项行动,重点清理乱堆乱放的地锁、桩。根据复产复工安保工作要求,结合前期群众投诉和媒体反馈的线索,城管执法大队重点整治了黑窝点和乱堆乱放的石墩、地锁、桌椅,龙珠路、碧秀路、天桂路、建设北路、公园前路、新中路、兴源街、福华市场等地灯箱广告牌共有70多个桥墩,冰激凌桶、占道轮胎等140余件物品已清理完毕。

据该局执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,占用停车锁、冰激凌桶、水泥桩等违法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,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。同时,也存在安全隐患。现在路上有更多的人和车辆。有时夜间光线弱时,行人容易绊倒,车辆容易损坏。针对这些令人不安的问题,城管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强检查整治。

下一步,花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结合防疫工作和恢复生产保障工作,加强与镇、街道等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,持续开展市容秩序整治,充分发挥执法合力,实现防疫生产“两手”和“两正”,保持生产生活环境整洁有序。

提醒:

希望广大市民树立文明城市的主人翁意识,积极抵制不文明行为,不扎堆占道,文明使用公共停车位。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不文明现象,可以拨打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情况。(通讯员:华宣)

法律指导:

根据《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未经市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,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:(一)摆摊设摊的,设置停车场、堆放杂物的;(二)移动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;(七)其他占道行为。

根据《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规定,违反本条例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市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恢复原状。未损坏市政设施的,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;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,(一)擅自在市政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上摆摊、堆放杂物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,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;

根据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,运输单位的道路客运车辆载客量超过额定载客量或者违反规定,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客量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,交通肇事人应当按照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执行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5000元。擅自划定道路停车位、停车站(点)的,责令改正,个人罚款5000元,单位罚款2万元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。

未经批准,擅自挖掘道路、占用道路建设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活动的,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恢复原状,可以处3万元罚款;挖掘的,未经批准,占用或者从事其他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活动的,由城市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恢复原状,可以处2万元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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